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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云鹤
7月3日上午,山东省政协召开2023年第三次月度协商会,围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协商议政。
会上,省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党委书记徐东升表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增强农村自我建设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是解决农村集体“无钱办事”问题的根本举措,也是推进强村富民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盘活了村集体闲置资产,拓宽了村集体增收渠道,但是从整体来看,作用发挥并不是很理想。
徐东升认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观念落后。大部分村干部还没有树立“经营乡村”的理念,不懂得如何寻找新的发展对策,缺少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办法;过分依赖上级有关政策补助,“等、靠、要”思想较重,内在发展动力不足。二是运营范围不广。尽管可经营的业务范围很多,但是在实际运营中,合作社还仅仅是开展粮食种植、蔬菜加工、门市出租、承揽政府工程等业务,运营范围窄,收入渠道不宽,合作社实力还不强。三是增收办法不多。部分村集体受发展条件制约,既没有产业支撑,资源、资产又得不到充分利用,致使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乏力。
因此徐东升建议,要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借鉴浙江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经验,推进我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升级,组建或抱团组建强村公司,以“经营乡村”的理念对村庄的人、财、物、地、技、产、景、文等资源进行统筹规划、配置、组合、运营,将村庄做出品牌,提升农村价值、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
拓展运营范围。指导合作社或强村公司规范管理,积极拓展运营范围,主动寻找新的商机和新的增长点,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物业管理、项目入股、工程施工、劳务服务、商贸运营等多元业务增收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向产业型、服务型、物业型、混合型等内涵式方向发展。
加强增收创新。一方面,探索推行“合作社或强村公司+闲置资源盘活”模式,挖掘增收新潜力。通过加强“三资”管理,引导村集体通过合作社或强村公司运营村级闲置资源,实现村级资产保值增值。比如将合法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将厂房、场地、办公用房、荒地等不动产,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获取租金收入。另一方面,探索推行“合作社或强村公司+乡村文旅运营”模式,培育增收新业态。支持村集体将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折股量化为集体资产,并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文旅企业经营,促进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变现转化,打造村级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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