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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生态卫士,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成效显著_环球快资讯

时间:2023-06-14 23:11:44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金沙江流域(玉龙段)非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检察院评为10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玉峰寺“万朵山茶”古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相关资料图)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顺势而为,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提出了“守护金沙江、看护两座山(玉龙雪山、老君山)、保护一湖两海(泸沽湖、程海和拉市海)、管护一座城(丽江古城)”(简称“四护”)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思路。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玉龙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公益保护,不断推出新举措,有效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玉龙建设,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当好生态卫士。

大胆探索实践“八字法”,让毁林人变种树人

探索并实践“监督、尊重、合作、共赢”的“八字法”(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尊重行政机关的主体作用、让检察力量与行政职能达成合作、实现协同治理的共赢局面),通过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案件当事人按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补植补种修复方案分别在15.099亩涉案地块种植1000多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榧木;在10.045亩涉案地块上种植了扁柏树苗774株;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非法破坏公益林案件中,玉龙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4件,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24018.06元,在6亩易地补植地上种植扁柏树苗450株;并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签订《告知书》将验收成活率达标准后的涉案林地管理权移交当地村委会,切实让修复后的林地得到全面、长久的保护,对金沙江流域和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

以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打造金沙江流域公益诉讼玉龙模式

为保护好金沙江“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玉龙县检察院以“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玉龙县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清废行动”,拆除整治非法排污石材加工厂2个,共查封、拆除、整治非法采砂场30余个,清理非法堆放的砂石料5万余方,清理垃圾、固体废物200余吨,保护金沙江流域水域20余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1094019.77元,用于涉案砂场、林地植被修复。

2019年10月10日,县检察院督促整改丽江玉龙县检察院督促整改金沙江流域(玉龙段)非法排污、占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检察院评为10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2021年6月,针对拉市海湿地公园群众和宗教信徒随意放生,外来物种入侵,使拉市海湿地保护区水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的情况,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后该案被最高检正义网评为千案展示案例之一,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典型案例”;2022年5月10日,玉龙县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中,督促当事人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支付3000元生态损害赔偿费购买6cm以上1000余尾江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对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进行了有效保护。

“党委主导、政府履职、检察监督、多部门联合执法”“玉龙模式”的成功实践,实现了“依法行政、有效监督、生态改善”的共赢目标,切实让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的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和保护。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旅游资源保护

玉龙县检察院办理的保护玉峰寺“万朵山茶”古树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万朵山茶”树作为国际著名旅游城市丽江的鲜活名片,督促职能部门对“万朵山茶”树进行妥善保护,使其具有的重要生态、历史、文化意义得以长存。

该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典型案例”,先后被多家媒体道。录制的《检察蓝护山茶红》微电影,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丽江政法、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等多平台转载。

积极整治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玉龙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号召和政策,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生活污水、空气、生活、建筑垃圾污染等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通过检察监督,不仅使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以遏制、生态得以恢复、人居环境得以改善,显著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为切实保护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态环境,玉龙县检察院联合6家行政单位,在金沙江流经玉龙境内的9个乡镇、59个村委会挂“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公示牌”,建立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该项举措被《检察日报》在检察系统内进行宣传推广,得到了广泛认同。

立足老君山保护难点,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

为解决保护老君山面临山高林深、涉及不同区域的困难,打造保护共同体,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2020年2月5日,玉龙县检察院与大理州剑川县检察院、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老君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跨区域的检察协作配合,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

2020年5月中旬,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玉龙县检察院检察长在会上提出《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老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建议》,受到了市人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林草局与老君山管理局迅速行动,依照建议,在原来常态化开展老君山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再加强、再细化,切实促进老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多年来,玉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采取督促整改、提起公益诉讼、监督立案等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增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履职意识,使各机关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共同发力,为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持续贡献力量。

云南网通讯员 李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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